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
五华至陆河段设置收费站问题的批复
粤府函〔2020〕170号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设置收费站的请示》(粤交营〔2020〕218号)收悉。同意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建成通车后,设置吉水、上砂、五云、水唇等4个匝道收费站。收费标准按程序另行报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