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0月,广东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3%,其中项目投资增长11.5%,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1.2%。
一、第二产业投资增速持续回升
1-10月,广东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24.0%,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4%,增速连续5个月处于回升通道,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均实现增长,其中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增长30.0%;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3.5%,其中金融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投资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81.0%、42.2%和41.9%。
二、制造业投资实现增长
1-10月,广东完成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0.5%,重回正增长区间。优势传统工业投资中的食品饮料业投资增长2.7%,增幅比前三季度加快2.3个百分点。先进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4.0%,增幅比前三季度加快0.8个百分点。
三、基础设施投资保持快速增长
1-10月,广东完成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23.2%。分行业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6%,增幅比前三季度加快1.2个百分点;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22.7%,增幅比前三季度加快3.9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到位资金: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在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国家预算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2018年起,由于统计制度改变,5000万元以下项目无到位资金指标。
新开工项目:是指报告期内所有新开工的建设项目。
2.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地区划分
珠三角核心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地级市;沿海经济带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湛江、茂名、阳江7个地级市;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5个地级市。
5.执行标准变化
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报起,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
2012年起,资金来源中的“国家预算内资金”改为“国家预算资金”,包括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口径有所扩大。
2012年起,民间投资按照国统投资字[2012]2号文执行新口径。
6.增长速度计算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