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广东省种畜进出口公司的通知
粤府〔1981〕150号
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为了加强对引进和接受赠送良种畜禽的管理,加快畜禽品种的改良,提高畜禽产品在港澳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决定成立广东省种季进出口公司。该公司为省农业厅属下的一个农贸结合、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国种畜进出口公司指导。其主要任务是:
一、经营我省各种种畜、种禽(包括种蛋)和牧草种籽的进出口业务。
二、负责管理全省种畜种禽的对外订货以及对外洽谈业务。
三、协同省侨务办公室办理国外友好团体、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种畜种禽的审批。
省种畜进出口公司在办理进口种畜种禽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疫检疫规定,经检疫部门确认健康无病的才能进口,并要在一定时间内,指定地点进行严格的隔离检疫、观察,防止国外畜禽病疫的传入。
省种畜进出目公司所收入的外汇,纳入省的计划,按规定给予留成。在进出口业务方面,该公司同省外贸各进出口公司享受同等待遇,其经营范围内的进出口品种的报关,海关应照章放行。
省种畜进出口公司暂定企业编制十名,由省农业厅核定后报省编委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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