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第3期

1981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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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省一輕厅《关于解决輕紡企业

危险厂房問題的报吿》的通知

粤府〔1981〕175号

一九八一年八月十七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一轻厅《关于解决轻纺企业危险厂房问题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我省轻纺企业相当一部分厂房破烂不堪,严重危害职工的安全和生产的发展,必须切实加以解决。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规划,分期分:批予以安排。所需资金和材料,要纳入各级基建计划和挖、革、改计划,分级负责,务必在两、三年内把全省轻纺企业现有的一级危房改造好。


关于解决輕紡企业危险厂房問題的报吿


省人民政府:

  我省轻纺企业现有危险厂房面积六十八万平方米(其中一级危房二十三万平方米),占全部厂房面积的百分之十三,其中相当一部分厂房险情危急。如擎庆市玻璃厂、火柴厂,一级危房占厂房面积百分之五十七,主要车间、仓库地基下沉,桁角霉烂,瓦面脱落,墙壁倾斜裂缝。火柴厂一九七二年以来曾发生两次倒塌,压伤多人。玻璃厂去年发生四次倒塌,为了避免伤亡,每逢台风大雨只好关电停产。郁南县淀粉厂一车冋属危房,用二十二条木头顶着防止倒塌。广州市红光彩印厂一九七九年已定为一级危房,最近险情进一步恶化,只好停产,人员撤离现场。其他地、市、县亦有类似情况。象这样冒险作业的工厂,大部分仍然没有列入改造计划。工厂反映,危房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主要原因是:下推、上压、三不管,无人负责。轻纺企业多属小厂,固定资产少,折旧资金有限,银行贷款利息还不起,企业利润的一部分留成要搞职工福利,实在无法自筹资金改造危险厂房。除个别单位外,普遍把危房问题往上推,而主管部门则强调无钱而转报给经委、计委或财政部门。另一方面,上面各部门对此问题又往下压,要下面解决。结果谁都不负责解央。如果轻纺企业的危房这样长期拖下去,势必造成重大的倒房伤亡事故,或停产避祸的工厂增多,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和轻纺生产造成重大损失。

  根据以上情况和我省实行财政包干、分灶吃饭的办法,我们认为要切实解决轻纺企业危房问题,必须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即县属企业由县负责,地市属企业由地市负责,省属企业由省负责。各级轻纺主管部门,应根据所属企业的危房情况,提出维护改造计划,报当地财政、经济、计划部门列入当地基建、大修和挖、革、改项目,并抄报段厅,争取在两、三年内先把我省轻纺企业现有的二十三万平方米一级危房改造好。如果责任部门不负责解决,则所属企业一旦发生重大倒塌伤亡和停产事故,要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


广东省第一轻工业厅

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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