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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24-01-02 10:32:36 来源 : 本网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加快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广东省加快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家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与服务,全面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有力支撑广东全面数字化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着力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抢抓通用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加快与数字政府业务融合创新,打造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引领地,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3年底,政务大模型体系初步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基本完成,产业生态初步构建,试点场景取得积极成效。

  到2024年底,政务大模型体系基本健全,智能算力资源实现统筹供给调度,优质数据要素供给不断强化,各领域场景应用日益丰富。

  到2025年底,政务大模型体系日益丰富完善,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优化布局智能算力资源。

  1.强化训练算力供给。实施算力伙伴计划,加强政企合作,加快归集现有训练算力,增强可共享算力。联合算力伙伴建设训练算力平台,打造数字政府通用人工智能算力赋能中心,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多元化优质普惠训练算力。

  2.构建推理服务算力网络。建立政务算力共享资源池,编制政务算力资源共享服务目录,构建全省政务算力资源一体化调度机制。加强政务数据中心高速网络连接。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韶关数据中心集群作用,强化全省算力、存力、算法、网络宽带等资源协同调度。

  3.推进算力共享和交易。依托广东省算力资源发布共享平台,发布智算、超算类产品,构建算力交易市场运营机制。开展算力“汇聚、发布、共享”一体化可信交易服务,打造互联互通的算力、大模型、算法交易服务体系。

  (二)构建政务大模型体系。

  4.统筹建设政务大模型严格落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大模型研发及应用标准,提供基础数据集对大模型进行初始训练,在可信环境下构建政务通用大模型。提供自然语言处理(NLP)、计算机视觉(CV)等基础公共能力和模型微调、模型推理等服务,打造新型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基于行业数据集开展相应领域的政务行业大模型训练,形成具有行业和地区特色的大模型创新应用体系。

  5.强化大模型技术研究围绕数据治理、模型训练及调优、推理部署等环节,研究高效的数据清洗治理技术,构建政务专属知识库。探索模型架构创新及大规模自监督学习技术,提升模型在通用场景的泛化能力。研发无感标注和高效部署等技术,提升场景应用适配性,形成模型算法自迭代、自进化技术体系。

  6.打造政务大模型一体化管理平台。构建政务大模型管理中枢平台,规范整合大模型推理接口和微调接口,打通算力平台和“一网共享”平台,实现政务大模型、算力、存力和训练数据统一调度管理,保证政务数据不出域、调用过程可追溯和计量、使用问题闭环可控。

  (三)强化优质数据要素供给。

  7.深入实施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开展第二轮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摸清公共数据资源底数,汇聚文本、图像、视频、音频等多模态中文数据,建设高质量中文语料库。建立中文数据目录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强政务数据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各地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共数据普查工作,各级政务部门按照职能规定、权责清单和核心业务,全量梳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公共数据。

  8.开展数据标注和训练。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开展公共数据标注攻坚行动,持续提升公共数据标注质量,确保公共数据标注的合规性、一致性和安全性。基于政务网络建设模拟训练环境,围绕政务服务、区域治理、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需求,探索认定一批机构经授权在可信场所进行模型训练。

  9.构建优质多模态中文数据集。打造公共性、公益性数据共享空间,构建面向行业的高质量中文语料数据库,推动典型行业数据汇集、访问、共享、处理和使用。基于隐私计算等技术搭建可信数据标注和模型训练环境,鼓励在金融、教育、医疗、智能制造等行业创新联合训练场景,降低训练成本,提高模型训练速度和精度。鼓励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流通、交易。探索打造数据训练空间,促进跨领域、跨行业数据融合。

  10.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加快推进“数字湾区”建设,探索数据跨境双向流通机制。发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深圳前海和河套、广州南沙等地区改革先行地制度优势,探索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着力打通业务链条、数据共享、数据流通堵点。发挥港澳制度和资源优势,依托湾区企业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共治、共营数据可信流通基础设施,建立湾区范围内数据流通规则体系和运营机制,提供存储、共享、交换、训练、加工、交易等服务。引进境外高质量数据,建立样本数据融合训练机制,推动“数据特区”人工智能创新场景先行先试。

  (四)推进政务大模型多行业场景应用。

  11.加快政务服务领域示范应用依托政务通用大模型对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等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时在线更加精准、高效的问答、搜索服务。打造多模态政务数字人服务,调优政策库、热点知识库、招商引资地图库等重要基础数据,实现惠企利民政策精准匹配、及时推送、表单秒批、免审即享。深化个人、法人数字空间建设,探索数字身份和扩展现实(XR)政务大厅应用,根据服务对象个性化需求提供混合现实、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的政务服务。

  12.推动政府治理创新场景应用经济治理方面,基于全省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不断丰富跨部门跨层级经济治理数据,依托“粤经济”平台,探索运用经济算法模型在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研判、政策仿真等场景创新应用,为各级政府领导提供经济治理辅助决策支撑。基层治理方面,通过多模态智能感知、智能预警、智能预测分析、智能调度分拨和智能任务监督,形成发现、预警、处置、反馈的监管治理闭环。智慧城市方面,探索人工智能与城市大脑、城市物联感知、智慧交通、环境智能监测、智慧社区等场景创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13.探索政府运行管理辅助应用在粤政易上线AI应用超市,充分利用大模型推理型文本类数据的阅读理解、文本摘要、逻辑推理和生成创作的能力,为公文撰写、会议记录、资产盘点、项目监督、党建协同等工作提供支撑,辅助政府内部流程优化。探索通用人工智能在政务数字资源管理、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等方面的辅助应用。

  14.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开放基于政务行业大模型,积极探索通用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等行业领域的产业应用。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开放,常态化发布人工智能场景清单,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15.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政务通用大模型在县域发展场景中的多模态学习,创新大模型涉农场景应用,精准助力农村产业发展和“数字乡村”建设,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地见效。

  (五)培育开放共赢的发展生态。

  16.建立政务大模型联合实验室联合头部企业共同组建数字政府通用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打造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的“试验田”“孵化器”,搭建政务可信环境,打造政务大模型集聚地。依托联合实验室,推动相关理论研究,加快制定政务大模型标准体系与建设规范,开展政务大模型技术验证和应用研究。

  17.构建政务大模型测评体系。建立政务大模型测评标准,构建多模态、多维度的基础模型测评平台。加强测评结果应用,为各地各行业部门使用大模型提供参考。建立政务大模型测评管理机制,确保评估过程公正透明,防止评估结果滥用和误导。

  (六)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建设运营体系。

  18.健全政务大模型服务模式。统筹建设政务大模型基础底座,制定大模型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预算标准和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按需购买算力、数据标注等服务。

  19.探索多元商业化合作模式。基于数据交易所打造数字政府通用人工智能专区,建立专区运营制度,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推动形成基于贡献的商业化合作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省有关单位,组建数字政府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务大模型,要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与数字政府业务融合创新,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建立以财政资金引导、多元社会资本参与的市场化建设运营模式。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作用。在政务大模型应用、政务大模型联合实验室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和举措,形成多维度政策支撑体系。

  (三)加强人才保障。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高校、科研院所和数字化龙头企业资源集聚优势,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产学研合作和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开展专家资源和培训课程储备,形成一批针对政府部门和参建企业的培训计划和课程,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数字湾区”和数字政府相关活动,围绕通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研讨交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安全保障。结合数字政府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和信创工作要求,加强人工智能内生安全、零信任防护等建设。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基础制度,健全数据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探索营造稳定包容的监管环境,根据风险等级、应用场景、影响范围等具体情境,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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