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定位,推动各地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根据《2023年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粤政数函〔2023〕631号)要求,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委托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了第三方独立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对此次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反映形式为来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haokai@gd.gov.cn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9号楼
邮箱编码:510031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2023年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结果公示
能力水平 | 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排名不分先后) |
第一档 | 广州、深圳、珠海、惠州、 东莞、中山 |
第二档 | 佛山、韶关、汕尾、阳江、茂名、 肇庆、潮州、云浮 |
第三档 | 汕头、河源、梅州、江门、湛江、 清远、揭阳 |
注:表格中的顺序按照行政区划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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