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召开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
会议明确了湛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会议听取了湛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湛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湛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本次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普查准备、实地调查、认定公布三个阶段进行。普查范围涵盖湛江市范围内地上、地下和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原有六大类59项文物类别扩展为63项,并首次明确将文化景观纳入普查对象。
会议强调,文物普查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完善文物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撑,是坚定文化自信、赓续历史文脉的时代使命。各地要切实增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要求,做到应保尽保,组建机构,建强队伍,确保普查全覆盖,确保普查进度,确保普查质量,确保经费到位。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文物普查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湛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