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顶层制度设计,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近日印发了《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22-2030)》(下称“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明确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八大任务,提出到2025年中山市非遗保护传承能力显著提升,非遗助力建设文化强市、文化兴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谐善治幸福城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30年非遗得到全面有效保护,在推动中山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的作用更加彰显。
发展规划有五大创新特色:一是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识形态属性,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成有利于保护传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坚持守正创新,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内涵,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代价值,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二是充分体现结合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实要求和中山市自身特点,与文化强市、文化兴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枢纽、生态型宜居旅游城市建设等相结合,体现了中山特色、中山高度和中山使命。三是针对当前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政策保障力度和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及建成文化强市的目标还有短板差距等问题,提出了有效改进对策,强化了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创新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措施,在全省率先开展“非遗留住乡愁”工作,创建“非遗留住乡愁”示范村,推动非遗在传统村落的传承和发展;率先制定并实施镇街级非遗清单设立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镇街积极挖掘非遗项目,建立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储备清单。五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设计,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兴城、粤港澳大湾区枢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相结合,注重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