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以上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21〕16号)关于“实施类博物馆培育计划,鼓励将具有部分博物馆功能、但尚未达到登记备案条件的社会机构,纳入行业指导范畴,做好孵化培育”要求,有序推进广东省类博物馆培育实施计划,我厅决定对全省类博物馆开展调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旨在摸清我省类博物馆的分布、数量和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孵化培育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调查对象
类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形态和功能与博物馆类似,但尚未达到博物馆的条件,未经文物部门设立备案和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机构或者场所。
类博物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是名称不是博物馆但含“馆”字样的,如纪念馆、厂史馆、陈列馆、规划馆、美术馆、艺术馆、村史馆、社区馆、校史馆、企业史馆等机构;二是名称不含“馆”字样的,如文化中心、艺术中心、非遗中心、展览中心、博览中心、书屋、创意园等。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以网络问卷形式进行。请各地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本次调查,认真客观填写《广东省类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调查对象扫描以下二维码,线上填写相关内容。
(问卷二维码)
四、工作要求
我厅委托中传华夏国际文旅发展集团具体实施类博物馆调查工作,请各地、各部门支持协助。请各地于2022年10月31日前,组织辖区内相关机构或者场所完成调查问卷填写工作,确保信息采集高质量推进,为全省类博物馆孵化培育工作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0月14日
(联系人:彭冠英,联系电话:0755-2266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