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佛山市岭南酒文化博物馆。经审核,佛山市岭南酒文化博物馆符合《博物馆条例》和国家有关博物馆备案管理的规定,拟同意进行备案确认,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7月6日至12日。
受理电话:020-37803849。
广东省文物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