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瑞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史语所”纪念日为契机,推进广州“史语所”历史遗址修缮保护工作的提案(第20220979号)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史语所”保护修缮具有积极意义
柏园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恤孤院路12号,是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创办旧址,建于民国时期,建筑保存完好,价值突出,在中国考古学史上具有重大的历史影响和开创性的重要意义。
1928年7月,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以下简称“史语所”)创立于文明路国立中山大学内,10月在柏园正式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国立考古学、历史学和语言学等现代人文学科的研究机构,聚集了一批享誉世界的学者,在殷墟考古发掘、古文字、民俗学、方言调查、人类学、民族学等多个领域取得辉煌成绩,奠定了中国现代新学术发展的起点,并在此创办出版了第一本官办历史学、考古学和语言学学术期刊《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2018年2月8日该建筑被广州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广州市历史建筑。
二、“史语所”修缮布展进展情况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制。为落实“史语所”保护利用工作,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市人民政府,越秀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旧址(柏园)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旧址(柏园)保护利用日常协调工作。此外,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多次与广州市自然资源、房管、文物部门及东山街道等单位开展具体落实协调工作,并得到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与支持。
(二)完成建筑测绘工作。在各单位大力支持下,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该建筑的修缮区域,即西座一层、二层和入口伊斯兰风格拱券门廊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完成建筑测绘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史语所”产权、历史建筑保护、乔木修整等方面工作给予支持与指导。
(三)提高文物保护层级。7月23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将柏园列入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目前,正在开展柏园“四有”工作。
(四)加快修缮进度。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编制了《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柏园修缮设计方案》,并于8月1日获得批准。省考古院扎实推进“史语所”修缮工作,已完成室内外墙面和天花的清理;楼、地面被覆盖的原花阶砖恢复,以及破损和缺失花阶砖的修补;楼梯和楼梯栏杆、扶手的原状修补;门窗以及门楣、窗楣的原状修整;排污管道的处理;严重影响文物安全和外观的电箱和电表等的迁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史语所”价值研究阐释。“史语所”滋养数代中华学人,是海峡两岸史学界共同的原初之地,应充分发挥其增强两岸历史认同感的作用,使其成为海峡两岸学界交流的重要平台和寻根之旅的重要基地。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联合有关单位持续深入挖掘“史语所”创办的相关史实及其对中国现代学术体系建构做出的贡献。加强对文物本体及其建成环境的价值研究。加强对相关历史人物、事件等史料的挖掘研究,依托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平台,组织省“三师”专业志愿者参与相关史料挖掘整理与保存,举办“史语所”相关纪念活动,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二)完成“史语所”修缮布展工作。完成“史语所”修缮工作,包括室内装饰;门窗、楼梯栏杆扶手的油漆以及门窗五金件的安装;室内人工照明等设施、给排水系统。10月22日前完成陈列布展工作,首层引进广东文旅融合创新发展项目“粤书吧”,二层推出有关“史语所”(柏园)历史文化的展览。
(三)持续推进“史语所”保护利用。一是按程序对“史语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环境风貌进行整治;二是在条件成熟时将其作为展示中国考古历史的专题陈列馆,向公众展示中国考古学独特的发展轨迹,展示中国考古学的开创对中华文明研究和传承的重大意义,创新博物馆与社区居民共享资源的模式;三是结合新河浦历史街区活化需要,开展服务于社区乃至城市的整体性保护与利用,与周边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五大侨园等有机串联,形成研学游径,充分发挥文化文物资源的综合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