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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08-26 09:52 来源 : 本网 作者 : 交流合作与推广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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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粤文旅函〔2020〕309号


黄庆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粤港澳人文湾区建设,促进粤港澳文化交流的提案》(第20200454号)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目前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存在的问题切合实际,提出的优化文化合作机制、推动文化交流向深向实发展、携手港澳开展对外交流的三方面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我们当前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文湾区”建设的思路相吻合,我们十分赞同。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港澳办的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完善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

(一)下放对港澳文化交流审批权限

目前,我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涉及港澳文化交流的审批事项分别是: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

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审批)。其中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是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由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其余3个事项是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于2020年2月起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委托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实施。我省通过委托下移审批权限,促进了粤港澳文化交流,推动了强市放权向纵深发展。

此外,根据现行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归口管理政策,各地对港澳文化交流活动须由各市文化行政部门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因该项事权属中央事权下放给省,省级不宜全面下放到地市。同时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去年以来我厅积极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请将省级文化交流审批审核权限下放给深圳市,以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调动各类主体开展文化交流的积极性,提升与港澳文化交流的便捷度。

(二)优化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机制

粤港澳三地政府和文化部门于2002年建立了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每年轮流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担任东道主召开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会议分为演艺人才交流与节目合作、公共图书馆与文化资讯合作、文博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合作、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五个工作小组,分别总结前一年合作情况并对今后的文化交流合作进行商议和计划。会议迄今已成功举办20次,先后签订了一批富有成效的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协议及规划并予以实施,在艺文、图书、文博、非遗保护、文化创意、文化资讯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去年三地联合举办了以“湾区花正开”为主题的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整合粤港澳三地文化资源,在大湾区“9+2”各城市同步启动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展现了以岭南文化为纽带、同根同源的人文内涵。星海音乐学院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音乐教育与艺术发展联盟”,联合湾区内24所艺术高校、演出团体、剧场搭建音乐资源共享平台,举办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音乐季、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音乐节等大型交流活动。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联合大湾区范围内的12家公共图书馆和文献机构,共同发起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图书馆联盟,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图书馆联盟倡议书》,在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阅读推广和专业交流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完善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加强平台建设,推动规则衔接,致力于整合资源、打造品牌。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演艺、粤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资讯等联盟,携手港澳共同探索交流合作的理念创新、模式创新、项目创新等,促进文化部门之间、文化部门与社会团体、高校、企业、热心人士等方面的合作,加强资源统筹,丰富交流形式和层次,构建更加紧密和完善的工作网络,进一步推进粤澳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深入。推动优化三地演艺设备往来渠道,便利艺术院团在大湾区内跨境演出,支持建设大湾区演艺产业基地。

二、关于深化大湾区文化交流合作

(一)创新文化合作模式

我省积极联系港澳在创新合作方式、策划精品活动、开辟交流渠道、拓展合作平台上下功夫,推动文化交流向深向实发展。在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的支持指导下,三地文化机构及文艺团体往来频繁、交流密切。粤港澳联合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功申报“粤剧”列入人类口述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联合申报“凉茶”成功入选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澳门创作、佛山粤剧传习所排演粤剧《镜海魂》开展三地巡演;三地合作举办“粤剧群星荟”项目提供了粤剧艺员交流互补的平台,共同创排粤剧《胡不归》在三地巡演。三地文博和考古机构联合推出“海上瓷路——粤港澳文物大展”“东西汇流——13至17世纪的海上丝绸之路”“深蓝瑰宝——南海Ⅰ号水下考古文物大展”等专题展览在三地巡回展出。广东星海音乐厅与香港管弦乐团于2019年9月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香港管弦乐团将在近三年内以全团阵容到星海音乐厅举办主题音乐会,开创了“厅团合作”新模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鼓励各单位拓展线上交流渠道,举办“云演出”“云展览”“云讲座”等交流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创作、展演、展览文化精品为导向,支持和鼓励我省各艺术院团、艺术院校、演出机构、文博机构、场馆加强与港澳的沟通联系,推动粤港澳在粤剧、粤曲、音乐、舞蹈、文博等方面联手打造精品项目。加强策划,不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艺术精品巡演”“经典粤剧大湾区巡演”“广东国际青年音乐周”“广东现代舞周”等文化交流品牌活动,推动共同创作、共同创排、共同演出、共同展览。配合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对港澳艺术项目的资金支持,实现粤港澳三地演艺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二)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合作

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我省致力于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带并辐射港澳。举办内地与港澳文化产业合作论坛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合作论坛,为内地与港澳,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机构和文化企业深化合作搭建共商、共建、共享平台。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馆”,组织香港、澳门和广东珠三角九市优质文化企业和创意产品参展。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发挥港澳文化创意人才聚集、创意产业成熟、联通国际市场等优势,以文化创意设计作品为载体,汇聚优秀设计资源,挖掘和培育创意设计人才。引导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吸纳港澳青年和港澳企业参与建设、创业,与园区共成长、共发展。特别是深圳、珠海发挥地缘优势,对接港澳,聚集各类人才,培育优质项目,在创意设计、影视制作等方面推出了众多成果,起到了较好的引领带动作用。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湾区文化产业圈。一是打造文化旅游产业交流平台,支持高水平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采购会、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广东旅游文化节等文旅展会活动,积极吸纳更多港澳文旅企业和团队参与。二是研究制定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湾区城市优势互补。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文旅部门会同工信、科技、金融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适合推动本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在资金投入、金融服务、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三是搭建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平台,发挥产业集聚作用和效能,在资金安排、专家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头部企业,树立行业标杆。

(三)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进“1+1+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串联粤港澳三地资源打造集交流、培训、实训、孵化、展示、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平台,为港澳项目在大湾区和创业提供孵化“沃土”,促进三地文化创意与创新创业的深度结合。连续4年举办广东“众创杯”创新产业大赛并专设港澳赛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积极参赛,为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创业营造良好氛围。省港澳办联合港澳特区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香港/澳门青年实习计划”,吸引3600多名港澳青年暑假期间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实习。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统筹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拓展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创新创业空间。实施港澳青年实习计划,吸引港澳青年在粤实习、就业、创业,推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四)加大遗产保护力度

去年以来,我省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建设,以广东、香港、澳门三地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依托,将价值突出、保存较好、资源丰富、能有效串联历史文化遗产的游憩通道,包括沿袭历史线路的陆路和水路,以及沿线重要的文化和自然资源景观,构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系统。今年6月,孙中山文化遗产游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游径、华侨华人文化遗产游径、古驿道文化遗产游径、海防史迹文化遗产游径等5个第一批主题游径线路正式发布。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建设是我省推动文化文物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首创之举,下一步我们将开展近代商埠开放文化遗产游径、近代西学东渐文化遗产游径、非物质文化遗产游径的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游径标识系统建设、文化遗产资源点周边环境提升、宣传推广等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城市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不断提升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建设和活化利用水平。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发挥岭南文化作为粤港澳共同文化基因的重要作用,联合港澳有关部门和机构共同保护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加快建设一批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探索打造大湾区文物活化利用先行示范区,联合开展跨界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合作举办各类文化遗产展览、展演活动,保护、宣传利用好湾区内文物古迹、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广州永庆坊经验,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岭南特色建筑的挖掘利用。共同举办重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推动三地博物馆合作策展,联合打造博物馆研学旅游线路。加强三地在粤剧传承发展的交流合作,在剧目创新、人才培养、技艺传承、演出市场等领域寻求新突破。

三、关于携手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在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的支持指导下,粤港澳文艺界密切合作,打造了一系列具有良好口碑的文艺精品和文化交流活动品牌,既提高了艺术生产水平,为大湾区观众提供了优质文艺产品,也将大湾区艺术精品不断推向国际舞台,扩大了粤港澳文化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广东歌舞剧院与香港舞蹈团共同排演的舞蹈诗《清明上河图》参与“欢乐春节”活动赴美国、加拿大演出,成功以粤港文化合作为品牌,向北美地区主流社会推介了中华优秀文化;三地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海上丝绸之路为主题,共同组派优秀演出团组赴巴林举办“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文化节活动;“粤港澳现代舞联盟”在三地现代舞团体成功赴德国、韩国、澳大利亚参加国际知名舞蹈节的基础上,也将交流范围拓展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和吸取您的建议,加强对外交流品牌建设,联合港澳有关部门和团体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拓展合作领域,以“一带一路”为重点深化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办好“广东故事世界行”。融合发挥粤港澳三地的传统文化、粤剧、广东音乐、岭南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势,培育和打造面向国际市场的艺术精品,深入打造广东文化周、广东文化丝路行、中国国际马戏节、“一带一路”国际音乐季等对外交流品牌活动,共同面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湾区故事、广东故事,传播好岭南文化声音,推动树立粤港澳国际一流人文湾区形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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