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函〔2018〕535号(B类)
赵继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推进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建设的举措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的建设工作,相继出台保障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努力补齐公共文化设施短板,积极提升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少儿部(室)的服务效能,力求推动未成年人阅读事业全方位发展。
(一)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达标升级。2010年以来,我省先后制定《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法规,出台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
设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提出省财政转移支付扶持资金重点向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倾斜,建设和完善面向未成年人的公共文化设施。要求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要求开展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地区,分馆少儿类图书年新增比例占整体新增图书40%以上。各项法规政策的制定,加快了我省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的建设脚步,为满足我省未成年人精神文明文化需求提供了持续、有力的保障。
(二)保持资金投入力度,稳步推进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建设发展。近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持续对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投入建设资金。2017年以来,中央、省级财政共投入3396万元补助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确保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正常有序对外开放。同时,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省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申报项目面向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展开申报,为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的设施设备购置、馆舍维修等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渠道。这一系列资金扶持为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的建设和完善提升提供了稳固保障。
(三)成立未成年人图书馆服务专业委员会,促进未成年人阅读事业发展。2018年初,由广东省文化厅主管的广东图书馆学会增设未成年人图书馆服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未委会”),并以召开未成年人图书馆服务专业委员会专题研讨会,筹划组织广东省面向未成年人的“阅读推广人”专业培训,筹划组织区域内大型阅读推广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图书馆、市和区属公共图书馆少儿部(室)等未成年人阅读事业发展状况调研等作为2018年未委会的工作内容。6月1日,未委会向各公共图书馆推荐并公布《2018广东省公共图书馆童书推荐书目》,为全省少年儿童推荐经专家评审、2017年出版的150种优秀读物,为公共图书馆乃至社会各界深入广泛开展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提供科学指引。广东图书馆学会未成年人图书馆服务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和后续工作的开展,为未成年人阅读事业的统筹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协调开展全省少儿阅读推广活动,带动全省少儿阅读推广工作顺利进行。在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发动与组织下,各地联动开展各类阅读品牌活动。2017年,“4.23粤港澳创作比赛”共收到全省58个地区和单位选送的1.5万余份作品,获奖作品先后在广东、香港、澳门三地20个公共图书馆展示;“中图少儿展览”于2017年1-11月期间,共在省内35个公共图书馆进行巡展,参观人数达35万人次;“21天阅读挑战书”暑期活动共计有40个单位参与,包括15个地级市39家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及1家社区中心,共吸引全省1.4万名少年儿童踊跃参加。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积极协调全省各地开展少儿阅读推广活动,为各地少儿图书馆(阅览室)深入广泛开展少儿阅读推广活动提供行动指南。
二、当前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建设的存在问题
尽管我省在推进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一是各级财政对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的投入仍有待加大,服务项目有待完善。二是欠发达地区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建设缺乏指导,发展步伐较为缓慢,文化资源整合较为困难,服务效能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对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建设的工作安排
正如您所言,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是保护广大少年儿童文化权益、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和推进全省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的建设工作。
(一)督促各地方政府承担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保障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一是督促各地将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统筹地方投入和上级转移支付安排资金,结合实际财力、文化发展需要和进展情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推进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建设,切实保障少年儿童阅读权利。二是鼓励各地引导和发挥社会资本的参与。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社会捐赠参与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和内容质量提升,推动形成和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力量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扎实推进全省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的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各地基础文化设施建设。通过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的经费投入,对各地少年儿童图书馆及公共图书馆少儿部(室)每年予以扶持补助。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位。二是切实提高少年儿童图书馆及公共图书馆少儿部(室)的服务效能。以2017年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为契机,督促尚未达标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少儿部(室)对标最新评估标准,对现有馆舍从设施设备、文献资源、服务工作、协作协调等方面进行完善提升;指导各地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县级图书馆与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之间的联动,提高各地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确保少儿阅读资源向基层延伸;以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为抓手,研究制定我省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和群众满意度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三是加大少年儿童阅读指导、管理、服务人员的培养力度,采取落实编制和待遇、实行绩效管理、树立先进典型、引进大学生志愿者等办法,吸引更多专业人才从事少儿图书服务工作。
(三)引导各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改进服务方式和加强阅读推广。一是由广东图书馆学会未成年人图书馆服务专业委员会统筹,深入开展全省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等未成年人阅读事业发展状况调研;指导各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进行文献资源建设,充实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英雄事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优秀图书,并组织开展相关专题的阅读推广活动,注重传递正能量;指导组织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与中小学校开展合作,带动未成年人就近阅读;指导各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培养未成年人良好阅读习惯,鼓励各馆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在馆舍内加强预防近视的知识宣传,并对阅览场所采光照明、桌椅配备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图书的字体、纸张进行抽样检查,使之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视力。二是由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统筹,以“4·23全民阅读活动”“六一儿童节”、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指导全省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室)设计和组织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阅读推广活动,关注残障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个性化阅读服务,推动优质阅读资源惠及广大城乡少年儿童。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省文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厅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