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哈迎飞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宣传,促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们赞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地名文化宣传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对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对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深刻领会《条例》主要内容、措施规定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加强与地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自觉履行《条例》规定的部门职责任务,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系统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新命名地名文化内涵,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推动地名文化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深挖地名文化内涵,传承地名文化资源,打造地名文化品牌,彰显地名文化魅力。推动开发地名文化产品,推动地名文化数字化、形象化,巧用地名来历沿革、地名故事丰富旅游景点文化内涵,让景点线路更有辨识度、更有区域文化特色。
三、巧用公共文化阵地。推动利用公共文化场馆及宣传栏、LED屏、公众宣传平台等公共文化阵地,开展地名文化宣传。鼓励公共文化场馆,特别是基层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结合开展的活动、展览、培训等,开展地名文化宣介活动,拓展地名文化的传播途径,扩大地名文化的辐射范围。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更好地理解支持地名管理工作,保护地名文化资源,不断提高地名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协助地名主管部门共同推动我省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