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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9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1-04-16 15:06 来源 : 本网 作者 :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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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旅函〔2021〕100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张赟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厅赞成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建议。工业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发源地之一,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工业遗产分布广,数量多。广东省为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做出了努力,如广州TIT创意园、太古仓等充分利用工业遗产,开发成为集文化创意、商务办公、娱乐餐饮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平台,为我省工业遗产的改造和利用提供了良好的示范。

二、夯实工业遗产文物保护基础。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省登记的工业建筑及附属物130多处,其中,顺德糖厂早期建筑、广九铁路石龙南桥、长岗坡渡槽等陆续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宁铁路北街火车站旧址、石龙公园史迹、红梨渡槽、洋东瓦窑等陆续被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我厅指导各地积极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筑牢文物保护基础。探索建立“岁修”制度。从2019年起,按照每处每年3万元标准,拨付2600万余元省财政经费用于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养维护,并下达1000万元抢险加固经费,优先用于濒危工业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

三、拓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方式。依据国家文物局《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导则》,我省在一些老企业相对密集的街区,依托工业主题打造工业遗产保护核心区,以工业遗产再开发为中心整合区域,依托工业主题打造区域文化创意中心,形成集群优势,发展工业旅游等利用方式。针对处于住宅区中的厂房、设备等具有较大保留价值的工业遗存,可以改造成景观公园,为群众提供具有独特工业景观的户外休闲活动场所。目前,我省对工业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实践也走在全国的前列,呈现出商业、体育建筑、公园绿地、博物馆和纪念馆、文化创意产业等保护利用模式,涌现出太古仓、TIT创意园、岐江公园等一批工业建筑的改造更新,为我国工业遗产的改造和利用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我厅将继续加大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力度,加强工业遗产的利用工作,推动工业遗产保护,配合省直其他职能部门进一步开展工业遗产的调查、利用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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