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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6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6-28 10:16 来源 : 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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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旅函〔2019〕411号C  

房玉红代表

    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国家瑶族文化(连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清远市政府、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连南瑶族自治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自古是粤北瑶族的主要聚居区和瑶族文化的主要保存区,也是全国唯一的排瑶聚居地。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种类繁多,具有特色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活态性,文化内涵丰富、文化生态完整。目前自治县已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项,省级10项,市级14项,县级24项,项目涵盖了民俗、民间舞蹈、传统技艺、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等6大类别;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13人,市级23人;省级非遗传承基地4个,县级民俗文化传承基地8个。2015年1月,经申报评审,公布瑶族文化(连南)生态保护实验区为第二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列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进行督办。2019年初,省政府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总体规划列入十件民生实事进行督办。目前,结合2019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向有关单位和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二)召开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现场办公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省民族宗教委召开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现场办公会,省政府办公厅并于2018年1月印发《关于2017年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民族地区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保护,建立少数民族生态文化保护区,重点打造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农林、清洁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省有关部门要在立项、资金、用地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三)深入挖掘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元素符号。2018年5月,省政府公布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将具有独特风格和浓厚民族色彩,在排瑶地区广泛流传的新春“玩坡”恋爱风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的民俗类项目“玩坡节”纳入名录项目进行保护。省民族宗教委紧密结合我省民族地区特色美丽城乡建设,编印《广东瑶壮畲族文化特色元素集锦》,为包括连南瑶族自治县在内的民族地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及特色村寨建设提供民族特色文化风貌改造元素指引。

(四)组织专家对总体规划进行调研论证。2018年8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非遗保护的整体性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国家、省非遗保护专家对瑶族文化(连南)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进行调研论证,实地调研文化生态的存续状况、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情况、非遗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非遗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等,并听取当地政府在规划编制,以及整体性保护相关举措、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等,连南瑶族自治县制定出台了《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注重加强瑶族长鼓舞等民族文化艺术的传承、发展与传播。专家组审议并论证了总体规划,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经费的扶持。2015年至2019年,省级以上财政共安排连南瑶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600多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1800多万元,用于保护和发展当地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瑶族文化(连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等。在非遗专项资金扶持方面,除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3万元,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外,2018年对瑶族长鼓舞、瑶族刺绣(连南瑶族服饰刺绣)、瑶族扎染等项目给予80万元扶持,2019年对排瑶民歌、瑶族长鼓舞、排瑶牛皮酥制作技艺等项目给予58万元的扶持,用于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开展传播等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研究制定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按民生实事督办事项要求,尽快出台我省的管理办法,并按新办法审议和发布实施总体规划。

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群众路线,把代表建议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具体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惠民利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和最现实的问题,积极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三是落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重点举措。将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相关的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旅游发展、文物保护、公共文化服务等专门性规划和国家文化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专项规划衔接,进一步深化对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的认识,夯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非遗传承实践能力建设,营造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的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组织和选派自治县非遗管理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培育壮大非遗保护管理人才队伍。

四是积极支持指导连南瑶族自治县申报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的业务指导,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和有关申报条件积极筹备,统筹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清远市政府,省财

政厅、省民族宗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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