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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5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18-06-28 12:56 来源 : 广东省旅游局 作者 : 规划发展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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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镇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汕尾红海湾滨海旅游区建设成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委农办、省交通运输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汕尾市列为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议


国家旅游局分别于2016年2月、10月评选出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我省有14家单位列入,目前暂未收到创建第三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通知。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于2016年11月获批第一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省旅游局大力推动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发展滨海旅游,指导其按照省全域旅游示范创建重点指引要求推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议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先争取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创建达标,下一步,待文化和旅游部组织新一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汕尾市可按申报文件要求,积极参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申报。


二、关于对创建汕尾市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


(一)加强省级旅游规划对汕尾市旅游发展的定位。


为落实海洋强省战略,省旅游局近年来重点推动滨海旅游发展,注重规划先行,其中《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广东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均对汕尾市滨海旅游做出具体发展指引。


《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下简称《规划》)将红海湾—品清湖组团列入全省八大滨海旅游组团,要求以遮浪镇为依托、以海上运动为特色,引领动感度假潮流;引导汕尾城区向环品清湖地区拓展,打造以内海为特色的滨海城市旅游产品。《规划》更进一步把汕尾红海湾作为战略性旅游区域,提出要将红海湾建设成以体育休闲运动为主的“三船”(冲浪、扬帆、皮划艇)运动基地,以及集水上运动、生态观光、避暑度假、休闲疗养、餐饮、娱乐、购物等功能齐全的、全天候的复合型旅游度假区;并与汕尾湿地一体化开发,形成冬夏互补的现代滨海旅游示范区。进一步完善配套水上运动区,开设滑水、摩托艇、空中跳伞、冲浪等水上运动娱乐项目,建设帆船帆板运动博物馆、游客中心、美食街、文化广场、露天酒吧,丰富海滨旅游活动内容。依托红海湾周边重要的湿地,在其核心区外建立湿地公园,开展生态观光和游客参与性强的垂钓、观鸟、渔家乐等娱乐项目,形成主题鲜明、内容独特、兼有生态保护、生态旅游、生态教育功能的大规模滨海生态观光旅游区。


《广东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对汕尾市滨海旅游发展提出了指引。一是要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十三五”规划》将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纳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率先布局合理、以旅游经济为主体、产业带动性强的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功能区。二是要重点推进红海湾滨海旅游区发展。《“十三五”规划》把汕尾红海湾滨海旅游区列入广东省旅游业“十三五”重点项目库中。在“培育一批旅游产业集聚区”中提出要重点打造红海湾旅游产业集聚区。在“创新旅游产品供给体系”中提到红海湾—品清湖旅游圈要打造滨海旅游组团,要调整传统旅游产品开发思路,丰富提升观光旅游产品,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多元开发专项旅游产品。三是加强滨海旅游风景道建设。在“建设一批旅游风景廊道”中提出我省要主动对接东南沿海风景道等国家旅游风景道等国家旅游风景道,建设粤东沿海风景道(深圳-惠州-汕尾-揭阳-汕头)。四是发展红色滨海旅游,结合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彭湃烈士故居等资源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五是加强区域联动。积极推进深莞惠+河源+汕尾等区域旅游联盟发展。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2012年,汕尾红海湾获得省财政3亿元旅游产业园区竞争性扶持专项资金,用于红海湾滨海旅游产业园的遮浪核心景区基础设施等建设。2014-2017年,汕尾市共获得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包括旅游扶贫资金)共计1055万元,用于支持汕尾市旅游项目建设及旅游厕所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其中红海湾共获得旅游扶贫资金85万元用于旅游厕所的新建及改扩建。


(三)推进旅游公路建设。


1.推动基础公路建设。目前,汕尾红海湾—碣石湾旅游组团区域已有国道G324线,省道S338线、S242线等。2017-2020年我省还计划在汕尾地区建设国道G324线(深汕合作区路段)等15个国省道新改建项目,以及国道G236线汕尾新湖至遮浪段等7个国省道路面改造项目。


2.加快滨海旅游公路建设。为推动发展“交通+旅游”新业态,打造广东滨海休闲新名片,我省正在规划建设滨海旅游公路,目前,《广东滨海旅游公路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印发实施,正在开展路线踏勘、环境影响分析、投资建设方案拟定、规划设计指引编制等工作,这些项目的建设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汕尾的旅游交通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重点规划落实。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广东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对汕尾市及红海湾滨海旅游区的建设指引,加强滨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海上运动,提升滨海旅游文化底蕴,助力汕尾滨海旅游产业提质升级。


(二)加强调研指导。省旅游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汕尾地区旅游资源及旅游产业的调研,指导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三)加快滨海旅游公路建设。省交通厅下一步将推进滨海旅游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力促工程早日开工,为汕尾滨海旅游区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四)增强宣传推广力度。省旅游局将围绕汕尾滨海旅游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将汕尾滨海旅游宣传素材在媒体投放和营销活动中使用。在组织开展的滨海旅游营销活动,如广东—黑龙江“寒来暑往 南来北往”旅游季,以汕尾滨海旅游为重点,组织开展交流合作系列活动。在广东旅游产业博览会上设立展台,推介汕尾滨海旅游资源,参加国内外展会时着重推广汕尾滨海旅游资源。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旅游局


2018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晓宇,020-8751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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