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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

时间 : 2018-11-21 11:15 来源 : 广东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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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代表建议的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交由我厅办理的建议共39件,其中主办件17件,会办件22件。17件主办类代表建议中,共有文化遗产保护类建议7件,公共文化类建议7件,文化产业类建议3件。目前,17件主办、22件会办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上传至“广东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二、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领衔办理机制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厅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要及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办理过程中既要本处集体研究,也应适时邀请会办单位参加;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领导职责,全程督办跟进;对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不能有畏难情绪,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和今后工作的开展。厅党组决定,继续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粤办函〔2016〕70号)要求,每位厅领导都要结合分管工作领衔办理1件主办建议。厅政策法规处据此对交由我厅主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针对建议内容,结合工作分工,提出领办的初步建议,征求厅领导意见后,正式印发《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8年“一把手”及厅领导领办建议提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文办〔2018〕37号)。《通知》中既对每位厅领导领衔办理的代表建议作了明确分工,也提出了建议办理的主要目标,要求各处(室)、局要将建议办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结合业务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规范答复文稿、加强与代表沟通协调等方面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健全机制,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为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我厅还建立了工作机制,确保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一是建立信息台账。对收到交由我厅办理的代表建议,建立了包含“承办处室局”“回复时间及文号”“代表反馈”等要素的工作台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根据建议涉及内容,及时提出承办部门、时间节点、进度安排以及工作要求意见建议,同时实行专人管理、实时更新,确保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建议办理动态。对承办部门提出的主办、会办意见,及时反馈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二是加强跟踪督办。根据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规定完成时限,对办理进度滞后的建议,及时组织分析原因,督促办理部门加快办理进度。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多次将办理工作进度台账公示于厅办公系统,通知提醒承办处(室)、局加快建议办理进度。三是严格质量把关。我厅要求,各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的答复,要切中主题,既要有现状,还要有问题,更要有解决措施,不能光讲成绩,忽视对问题的剖析,切实增强建议办理的实效性,并报经分管领导审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粤常办〔2018〕1号)要求,对答复函的标注类别、标题、公开方式、抄送单位等,严格规范,从问题的真实性、措施的可行性、工作的程序性、格式的规范性等方面,实行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办理质量。

    四、加强调研座谈推动建议措施落地

在人大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厅积极采取座谈、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建议反映所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如我厅在办理1689号建议(关于繁荣振兴粤剧文化的建议)过程中,结合代表建议,结合《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规定》实施情况,于3月28日赴广东粤剧院就繁荣振兴粤剧,弘扬传统文化进行了调研,并委托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8年5月、6月分别赴粤剧保护单位开展粤剧项目调研、评估工作,有效推动了建议的办理工作。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建议办理过程中,一方面是有部分建议虽然由不同的代表提出,但建议的内容较为相似,导致答复内容重复,有部分建议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差距,所提要求较难完成;另一方面,业务处室在承办建议工作中,还存在回函格式不严、沟通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着重在建议办理的时效性、答复的针对性、沟通协调的充分性等方面下功夫,积极落实办理结果在我厅公众服务网公开,推动我厅建议办理工作更加及时高效,以建议办理推动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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