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相关安排,我厅定于2017年7-10月对我省参评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我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成立全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省评估工作,审核参评公共图书馆的评估结果及定级名单,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启宇 广东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王 莉 广东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成 员:毛凌文 广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
柳静洪 广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副处长
刘洪辉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长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相应成立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辖区内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二、评估对象
1.5个省级和副省级图书馆(省立中山图书馆、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深圳图书馆、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由文化部会同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2.141个参评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27个,乡镇(街道)图书馆14个)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
网上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网上评估由评估组专家登录“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审核资料、进行打分,实地评估采取查看现场、审阅档案、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6月30日前,确定参加我省评估的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签订承诺书)。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分配设置“评估小组”,指派各小组负责对应的参评图书馆进行评估。公示评估工作方案,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备案。
(二)7月15日前,各级参评公共图书馆完成自评数据录入上传“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工作,对照评估要求,完善各项指标。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审核辖区内公共图书馆上报数据。
(三)7月18日,在省文化厅召开评估组工作会议,学习评估标准、对评估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评估要求。
(四)7月20日-8月5日,省评估专家组登录平台,对各组负责的参评公共图书馆进行网上材料审核并完成初评打分。
(五)8月6日-8月31日,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市、县、镇级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结合网上评估情况,确定各参评公共图书馆最终打分,各评估小组向省文化厅提交评估报告。
(六)9月4日,在省文化厅召开评估工作总结会议,各评估小组组长通报评估工作情况。9月8日前将评估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七)9月1日-10月31日,接受文化部对省立中山图书馆、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深圳图书馆、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和1个地市级图书馆、2个县级图书馆的评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