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旅艺〔2023〕57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联、省艺术相关单位:
现将《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各地由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会同当地文联及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发动、作品征集、遴选和向我厅申报推荐等工作。广东画院、广东书法与文艺研究院、广州美术学院等省直艺术单位自行组织征集、遴选,径向我厅推荐申报。
附件: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工作方案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22日
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
作品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集中检阅和展示近三年来全省美术、书法创作成果,进一步推动全省艺术创作繁荣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总体方案》和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广东美术馆、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执行单位:岭南美术馆、东莞市文联文艺空间、东莞二十一空间美术馆。
三、展览时间、地点和规模
(一)展览时间:2023年11月至12月。
(二)展览地点:岭南美术馆、东莞市文联文艺空间、东莞二十一空间美术馆。
(三)展览规模:计划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书法篆刻等(不含多媒体视频)作品350件(套)左右,其中美术类作品200件(套)左右,书法类作品150件(套)左右。
四、作品要求
(一)作者应当具有广东户籍,或者长期在广东工作、生活。
(二)作品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时代主题,坚持守正创新,深刻反映广东人民生产生活,反映岭南自然风貌和人文历史,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体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和岭南特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兼具思想性、艺术性。鼓励推动传统美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作品参评。
(三)作品应当为2020年11月第十四届广东省艺术节举办以来新创作,且未参加过国家级美术、书法类评选或评奖。
(四)每位作者限报1件(套)作品。
(五)绘画类、书法类作品装框后尺寸原则上不超过240cm(宽)×240cm(高)(含外框,下同),不小于50cm(宽)×50cm(高);雕塑作品尺寸原则上最长边不超过250cm,重量在200公斤以下。具体要求参考全国美展相应规格,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告知。
五、作品申报
由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东画院、广东书法与文艺研究院、广州美术学院及有关单位等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作品征集和推荐工作,原则上要求公开选拔、择优推荐。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东画院、广州美术学院等可分别推荐美术类作品(分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综合材料和其他)每个门类不多于6件、总数不超过20件(广州、深圳可推荐每个门类不多于15件、总数不超过50件);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东书法与文艺研究院、广州美术学院等可分别推荐书法类作品不超过20件(广州、深圳可推荐书法类作品不超过50件)。
六、作品评选
本次展览设金奖、银奖、铜奖,按美术类和书法类分设展区,分组评奖。其中,美术类金奖5个、银奖8个、铜奖16个;书法类金奖3个、银奖6个、铜奖12个(以上数量为约数,视情况可适当增减,每类增量不超过3个)。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评选办法、监审办法等评选工作文件,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和要求,做好监审工作。
(一)初评
1.评选时间:2023年10月上旬。
2.评选内容:评审专家通过实名投票方式,对推荐作品图片分组进行评审,按照不高于50%的比例选出进入终评和展览的作品。
3.初评作品以照片形式报送。申报作品须彩色打印在硬质A4规格纸上,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作品名称、种类、尺寸、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同时,提供申报作品电子版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在5MB至10MB之间,以“地市/有关单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种类+尺寸+创作时间+手机”命名,如“东莞张三《奋进新征程》中国画180cm×97cm2022年10月189********”,并附填好的申报作品信息表(命名要求同上)WORD电子版。
申报作品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收齐整理并填写《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推荐作品清单》,于2023年10月7日前寄送,电子版照片和申报作品信息表打包报送。收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可园北路1号岭南画院创作部。收件邮箱:50276100@qq.com。联系人:李永康、黄建伟;电话:0769-22116619。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邮件主题均请标注“地市/有关单位+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推荐作品”。
4.初评结果报组委会审定后予以公布,并通知报送作品原件。
5.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二)终评
1.评选时间:2023年10月下旬。
2.评选内容:由组委会组织评审组,对进入终评作品原件进行评审,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作品以及入围作品。
3.所有参加终评作品需自行负责装裱、装框,并在背面黏贴由作者本人签名的申报作品信息表。由各推荐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组委会指定地点(时间、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邮寄作品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参展作品和终评落选作品均在展览结束后由各推荐单位自行取回。
七、相关活动
(一)学术交流。开幕式当天,邀请艺术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共同探讨新时代广东美术书法创作和高质量发展方向及愿景。
(二)编辑画册。编辑印制《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作品集》。
(三)公共教育。展览期间开展“岭南艺课”“岭美·堂”“围炉雅叙”“美术馆之夜”等主题活动,对公众进行艺术欣赏和普及教育。
(四)观众投票。展览同时在线下和线上举行。展览期间,观众可对自己喜爱的作品进行投票(每人凭身份证获取10张选票)。主办单位将为观众投票得票前10名作品授予“最受欢迎美术书法作品”称号并颁发证书。同时,从投票观众中随机抽选100名幸运观众,每人赠送《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作品集》1册。
(五)宣传推广。根据展览工作进程分阶段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技术,发挥主办、承办、执行单位等联动作用,扩大活动影响力。
八、作者待遇
(一)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对其余入选参展作品颁发入选证书。
(二)本次展览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作者均可获得省美术家协会或省书法家协会一次入会条件。
(三)获奖和入选作者均可获赠展览作品集1册。
九、其他事项
(一)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严禁使用高仿、抄袭的作品参展。凡因上述原因导致纠纷和相应后果的,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权利。
(三)所有参评、参展作品的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方案和有关通知的各项规定。
(四)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商定,主办单位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 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推荐作品清单.doc
附件2 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申报作品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