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履职水平,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24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履职评估工作,我省530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参与评估。
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自查自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有关单位初步评估,省文化和旅游厅实地抽查、综合评估、公示,2023年度履职评估结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优秀53人、合格465人、丧失传承能力10人、取消资格2人。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履职评估结果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