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体人字〔2021〕5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教练评审材料填报和审核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通知要求,认真填报评审材料。在填报纸质材料的同时,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同时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在受理审核纸质材料的同时,应同步完成对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级教练职称评价标准,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
二、跨季跨项跨界输送运动员至冬季项目的教练员破格晋升任职资格,可一并申报。申报人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1份。目录在申报材料袋上,申报材料按该目录的排序装放。
(二)申报人所在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申报人属于省体育局直属单位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送综合报告1份。
(三)《跨季跨项跨界输送运动员至冬季项目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1式3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现教练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现任教练职务的单位聘书或聘任通知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经验证后当场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
(五)培养运动员取得的比赛成绩证书、输送运动员的证明材料(由输送后运动员所在训练单位出具)及其他能反映本人运动业绩、输送业绩的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申报人现等级教练职务的《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复印件1份。
(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公示情况表由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须包括公示内容、时间、范围、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诚信申报承诺书1份。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需提供2021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二)申报人需提供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三)国家级申报材料的时效原则上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体育局人事保卫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晴澜路68号106室
邮编:510105
电话:020-37595036、37595512;传真:37591077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广东省体育局官网(https://tyj.gd.gov.cn)省局政务栏的“人事信息”中查询、下载。
附件:1.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体人字〔2021〕525号).docx
2. 国家体育总局《电话通知》(体人字〔2018〕356号).pdf
3. 有关附表.7z
广东省体育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