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观点声音

龙舟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发布日期:2024-06-11来源:中国体育报作者:字体:[  ]背景颜色:

  “端午小长假”期间,全国各地形式多样、异彩纷呈的划龙舟、赛龙舟活动火爆出圈,让大家感受到了“老传统”历久弥新的“新魅力”。但令人揪心的是,龙舟训练、比赛中频频发生安全问题:6月5日,一条参加第十二届渝湘黔三省(市)边区龙舟邀请赛的龙舟,在重庆秀山县洪安古镇训练时发生翻船事故,造成3人遇难,多人受伤;5月20日—6月1日,浙江温州、贵州铜仁等地也发生了至少三起龙舟翻船事故,好在无人员财产损失。

  随着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广大群众健身热情高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如雨后春笋般增长,根据体育总局群体司提供的数据,仅去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全国各地就组织开展了群众体育赛事活动6000余项,直接参与人数超过330万。

图片

  包括龙舟在内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大都存在涉及面广、参与人群结构复杂、赛事风险点差异大、外部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导致部分赛事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为此,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去年组织有关单位牵头研制了《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参赛指引 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服务规范》等四项行业标准,并已于2023年11月1日实施,作为我国首次针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制定行业标准,对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标准化建设,提升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水平意义重大。

图片

  体育总局之前也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工作专家库,制定赛中赛后抽查工作方案,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对于龙舟这样的既传统又时尚的户外运动,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架构,筑牢安全堤坝的同时,也应压实各方责任,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各相关社会团体、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及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各自责任,让广大群众在参赛、观赛的同时,切实感受到安全感、满足感。应强化风险排查,细化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应急救援方案,体育、公安、水利、气象、交通、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前往活动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建立“熔断”机制,一旦发现组织方不能把控的危险情形,必须果断采取“熔断”措施。同时,应注重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工作,加强对龙舟项目参与者、观赛者的教育引导,不断强化其安全防护意识。

图片

  没有安全,一切为零。安全是不能漠视的“红线”,更是不可逾越的“底线”。8部委联合印发《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坚守安全底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户外运动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落实各方责任,完善安全规范,为户外运动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同舟共济、奋楫争先”的同时,也应意识到,安全是龙舟项目,是所有群众赛事活动的共同要求、应有之义。


  图/新华社


分享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