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山地越野赛事活动在内的6大类、18个项目,以后将可能变成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引发不少网友关注:此前只公布了4个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包括滑雪、游泳、潜水、攀岩,这次将项目升级到赛事,用意何在?
显然,公布目录的目的,是为了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实施行政许可制度。
有网友搬出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那么,此时为什么强调加强行政许可呢?
从现实情况来看,新兴体育赛事的潜在危害不容忽视。
以马拉松为例,去年发生的甘肃白银景泰“5·22”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事件依然历历在目。这一悲剧发生后,国家体育总局就暂停山地越野、戈壁穿越、翼装飞行、超长距离跑等体育赛事。
这充分说明,有相当一部分体育赛事活动具有高危险性,暴露出了组织运营的不专业、不成熟,对这样的活动进行干预,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表现。
从政策出发点来看,干预是为了鼓励和繁荣体育赛事活动。
2014年之所以取消审批,是因为体育赛事活动正蓬勃发展,放开审批之后有利于带动行业发展。而此时设置行政许可,是因为属地管理或者行业垂直管理模式已经跟现状不相适应。
不应简单地将审批理解为限制,而是需要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角度全面准确把握,认识到无论是放开还是限制,最终都是为了规范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背后是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安全第一”绝不只是一句口号。现如今一些地方只顾标榜赛事的新奇险,盲目举办体育赛事,对安全措施和预案准备不足,违背了体育赛事的内在规律,必须要刹住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