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质管字〔2024〕15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责令广州市宏阳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
广州市宏阳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显示,你司持有公路工程乙级检测资质证书(证书号:粤GJC综乙2019-019),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8月24日。目前在系统上登记的检测人员数量为13人,其中持试验检测师证8人、持助理试验检测师证5人。
经进一步核查,你司技术负责人段科已离职并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其他检测人员陈华星、黄铭文、杨建武、郑洪锐、黄思、李英、黄洁婷、张军民等8人已于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同时,试验检测师易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也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于其他企业。
综上,你司现有检测人员数量、技术负责人已不满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公路工程乙级资质要求,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责令你司在2024年8月24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要求,我厅将依照相关规定注销你司公路工程乙级资质。
整改期间,我厅要求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你司试验检测行为及设置的工地试验室实行重点监管。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