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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79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9-04 14:17:1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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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955号

  A类

梁干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200793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建机制、补短板、扩供给、增活力、强质量,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抓实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创制,先后出台了包括省人大地方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地方标准在内的40多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涵盖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是全国第一个完成养老服务条例和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双立法”的省份。二是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全省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省养老床位48.69万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34张,分别比2016年底增长34%、13%。三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大力实施全省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和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每个地级以上市的城区都建立了至少一家功能较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11586个;积极推广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改革经验,全省共建有助餐配餐服务点1213个,珠三角实现全覆盖。四是老年人福利制度基本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老人20万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惠及老人22.7万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惠及老人270万人。五是医养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广州、深圳、东莞、江门列入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共222家,其中126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有1543家养老机构可提供医疗服务,91.6%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95.6%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全省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9315家,为475万老年人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建立了2.2万张家庭病床。六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持续加大。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目前全省有9所技工院校设立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约1100人。大力推动校企合作,鼓励高职院校与养老企业合作开办订单式培训班,培养适应需求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超过4000人。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187期、培训人员达16421人。七是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2017年起,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全科式”整治,持续开展“三个一批”整治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截至2019年度,共评定星级养老机构230家,其中三星级以上149家。大力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全省养老机构投保总数达1451家、最高保险总金额达362.75亿元。

  一、关于着力调整供给结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的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布署,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从2021年起,将比例提高到55%以上,与一般性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同时,拓宽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在扶持政策方面,各地积极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每张床位给予3,000-15,000元不等的补贴,按照收住老人护理程度不同给予每人每月100-5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不断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2016-2018年,全省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08.48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13.04亿元(含中央1.74亿元)。2019年,省财政继续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98亿元(含中央0.87亿元),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政策,开展养老服务护理、康复、爱心临终关怀、养老服务培训等,并支持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推行“公建民营”、扶持民办发展等措施,不断加快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全省各地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项目。2015-2017年,省财政投入1.99亿元,支持全省支持各地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项目,推进城市居家养老、农村“幸福计划”和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8年起,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省财政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均按因素法分配补助到各地,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包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时,从2016年起,我省积极向国家争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成功申报广州市为全国第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地区,获得中央补助资金3,361万元,广州市财政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投入专项资金3.88亿元。2017-2019年,我省继续按要求每年申报,2019年深圳市获得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地区,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691万元。惠州、珠海、云浮三市获得2020年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地区,获得中央资金支持3678元。通过这些地区开展试点,为全省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经验,并将引导各地积极引入社会力量等改造一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机构、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二、关于重点聚焦为社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服务,着力在社区大力发展小型化、嵌入式、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大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水平。一是推动老年医疗服务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在政策制订时统筹考虑老年病专科医院、护理院、老年病科、社区护理与康复、居家医疗服务等医疗行为的规范和标准,推进医疗服务向基层、居家延伸。二是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体系。通过试点先行,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护理服务。目前广州市稳步推进社区护理站试点项目,已建成护理站97家,其中70家为试点单位。三是加强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结合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充分利用区域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的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四是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或部分失能、失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慢病诊治、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康复指导、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五是积极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我省是全国6个“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之一,全省已有10个地级以上市141家机构开展试点。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可派出在本机构注册(含多机构执业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社区居家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优质、便利的护理服务。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更好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同时,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1月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引入养老、家政、物业服务等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兴办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

  三、关于鼓励医院办养老,促进医院和养老机构深度融合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大力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一是医疗机构多种形式参与养老服务。我省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医养签约形式,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签约合作关系,这是目前比较普遍的模式。全省91.6%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95.6%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增设养老床位形式,鼓励有余力的、有床位空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企事业医疗机构利用现有闲置资源开展养老服务。居家医疗服务形式,支持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上门出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延伸性医疗服务和康复保健服务。二是大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制度。依靠社区、乡镇卫生服务网络,城乡统筹,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城乡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针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建档、追踪健康管理,定期上门巡诊。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家庭医师中医服务包签约服务,为居家社区养老提供中医药服务支撑。三是支持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到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多机构执业或者在养老机构内开办诊所、护理站。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健康服务。从法律层面解决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资源不足的问题。

  四、关于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摸清对象需求开展精准、快捷、方便服务的问题。

  我省高度重视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2018年,我省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广智慧养老模式,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发展面向老年人的远程医疗、紧急援助、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2019年,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运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的产品用品和技术的研发、创新和应用。我省还制定了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培育数字经济、新一代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提出发展智慧医疗,加快建设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施“互联网+智慧医疗”便民惠民工程,发展“人工智 能+医疗”,推动人工智能与临床诊断、医学科研、健康管理的深度融合,构建精准高效的智能医疗体系等内容,明确了智慧养老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省民政厅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合作建设了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从2017年起开始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安全援助和转介等19种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线上居家养老服务8项,线下服务种类11项。全省各地特别是珠三角各市和湛江、茂名、云浮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均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建设,因地制宜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向智慧养老发展。如广州市建立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者大配餐等服务均纳入线上办理。东莞市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手机用户端微应用和为老服务卡的智能交互,为老年人家庭提供“菜单式”的个性化服务。湛江市建成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成立了湛江市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开通了“12349”养老服务热线,为全市居家老人打造出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信息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省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机构养老提质增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养老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发展智慧养老,推进“互联网+养老”。深化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等改革试点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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