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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登记管理业务的批复

2022-09-21 15:11:09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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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2361

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

  《关于设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婚姻登记处的请示》粤横社请202228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同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婚姻登记开展婚姻登记管理业务,负责辖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和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二、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和钢印、场所设置、专职婚姻登记员配备等,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相关要求执行。

  三、请提前将婚姻登记机关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对外公布,以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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