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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2019-10-21 10:42:43 来源:本网 阅读次数: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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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广东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政策,建设及维护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对全省核对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及政策业务培训,与省级相关政府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开展信息共享与数据交换,以及做好全省核对数据统计分析。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心态阳光,积极向上;

  4、专业基础扎实,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常规办公软件;

  5、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应聘者除必须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所应聘岗位的岗位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统计学类/汉语言文学/会计学专业。

  三、岗位职责

  协助完成中心日常信息化相关工作。

  四、薪酬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聘用方式。五天工作制,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薪酬结构:岗位工资(①本科 试用期:6000元/月,试用期满:7100元/月;②硕士研究生 试用期7500元/月,试用期满:8500元/月)+绩效+五险一金+其他福利。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送至省人才市场指定邮箱:761050308@qq.com。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及证明、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初审: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知初审通过人员统一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持以下材料,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表、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4)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5张。

  资格复审通过的,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人选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组织。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

  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候选人员的学习或工作情况、有否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员;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体检人员,凭身份证原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没有携带证件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经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重新考察及体检。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由省人才市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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