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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

2021-12-27 10:15:3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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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广东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在广东省民政厅举行。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出席仪式并讲话。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

       会上,观看了全省流浪救助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片,宣读了聘任广东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的通知,聂元松副厅长为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和工作证件,受聘监督员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提出,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位监督员要发挥桥梁纽带、参谋咨询、政策宣传作用,不断探索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监督的新模式;要强化保障,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配合特邀监督员圆满完成监督任务。

       据悉,赵广军、廖珍玉、吴占求、黄建坤、谭芙蓉、李长青、林强、叶慧、刘辉、杨远锋、刘胜、钟晓明、李红秀等13人受聘为首批广东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任期5年。他们来自社会不同领域,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公务人员、企业工作人员、专业人士、爱心人士,满足拥护党的领导、常住地在省内、志愿参与监督、热心救助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等6项条件,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经民政部门研究后向社会公示最终确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作为广东省救助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监督力量,他们将充分发挥社会接触面广、联系群众密切、专业能力强等优势,对救助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为救助管理工作建言献策,为推动广东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广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是广东救助管理领域一次全新的探索,旨在通过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持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救助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加有力地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促进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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