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加快推动建成民生幸福标杆城市。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深圳市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在救助范围上突破户籍限制,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从原来的户籍人群适度扩展至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家庭成员,扩围后有74名非户籍家庭成员纳入深圳市低保范围;出台实施临时救助办法,将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拓展至户籍居民家庭的非户籍成员,急难型救助对象范围拓展至在深发生特殊困难的居民(含港澳台居民)。对存在特殊情况的,充分利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先行救助。今年前9个月,深圳市临时救助1199人次,其中非户籍人员452人次。
同时,深圳市在救助待遇上,突破补差限制,适度提高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部分残疾人等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基础上,额外发放一份生活扶助金;在救助申请上,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从以“家庭”为单位进一步优化为“家庭+个人”;在救助审批上,授权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通过委托的方式下放到街道办事处。
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深圳市落实救助标准调整机制,今年6月1日,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13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261元;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22年9月、2023年1月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低保、低边、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43万元,减轻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今年5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增长至每人每月452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分档发放,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增长至每人每月400元,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人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不受户籍地限制,实现资格认定申请“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加大排查力度及时给予救助
深圳市民政局结合困难家庭排查救助行动,落实“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协调市救助管理站、市福利指导中心、各区民政部门,高效为符合特困认定条件的人员办理特困认定和集中供养;上线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接入相关政府部门以及银行、保险、证券等居民数据270项,开展“智慧核对精准救助”行动,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获得救助;建立“一对一”工作台账,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民政救助、转介其他部门提供专项社会救助或慈善帮扶,形成救助帮扶合力。
对低保家庭中的高龄老人、未成年人、重病重残人员等,深圳市民政局加大巡视、探访、帮扶频次和力度;遇到强降雨、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及时问需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凝聚社会力量打造救助品牌
深圳市民政局积极引导慈善力量,打造慈善救助品牌,设立关爱专项基金,为困难群体提供关爱帮扶,实现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有机衔接。如深圳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累计资助2.43万余人次,资助额超过3.67亿元;“雏鹰展翅”计划累计资助7300余人次,资助金额超过2414.58万元。
同时,深圳市民政局会同各有关单位编制并发布了《深圳市社会救助帮扶惠民政策清单》,详细介绍深圳市各项社会救助帮扶惠民政策、慈善帮扶资源供给及相关社会组织,市民可以“一站式”了解深圳社会救助政策、各类救助帮扶咨询方式以及惠民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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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