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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用品、卫生干净被褥、替换衣物等;(二)为有需要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理发、洗澡、洗衣、换衣等;(三)组织流浪乞讨人员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教育辅导等活动,视情况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服务;(四)为流浪乞讨人员联系家属、朋友或所在单位提供通讯服务;(五)对在站流浪乞讨人员开展询问、甄别、核实等工作,并填写《流浪乞讨人员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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