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首页
机构
领导之窗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
厅史介绍
|
政务
通知公告
重点领域
行政执法
人事信息
资金管理
彩票公益金
招标信息
统计信息
新闻发言人
人大建议办理
政协提案办理
政策法规
“双随机、一公开”
权责清单
资讯
民政要闻
|
市县动态
|
业务动态
|
全国民政
|
图片新闻
|
民政视讯
|
人物故事
|
民政无小事
|
理论研究
|
业务
社会救助
|
流浪救助
|
区划地名
|
婚姻登记
|
殡葬管理
|
养老服务
|
儿童福利
|
慈善事业促进
|
社会组织
|
福利彩票
|
安全工作
|
办事
数据发布
|
业务咨询联系人
|
机构热线
|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
|
互动
厅长信箱
|
投诉举报
|
网上咨询
|
建言献策
|
问题列表
|
智能问答
|
答问库
|
意见征集
|
网上调查
|
在线访谈
|
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当前位置:
首页
-
答问库
-
社会救助
怎么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021-11-01 08:57:27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
1628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页面
分享到:
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
关闭窗口
】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