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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2020-10-09 11:30:1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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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3级、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特殊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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