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答问库 - 儿童工作

哪些情况下,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2023-05-04 08:41:1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840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当未成年人遇到以下情况时,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1.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者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2.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3.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4.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