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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罗存康:认真贯彻落实《导则》规范 不断打造革命文物精品展陈

来源:国家文物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29 17:46:50
认真贯彻落实《导则》规范
不断打造革命文物精品展陈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罗存康


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切实之举,对于如何充分利用革命文物资源,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等是党和国家的红色基因库,革命文物是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光荣历史的重要载体,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也是弘扬革命精神、激发爱国热情的生动教材。革命场馆能否在展览中充分利用革命文物资源,发挥好革命文物的教育功能,关系到实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这一光荣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推出了众多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这些展览为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为例,该馆长期以来始终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征集利用工作,不断拓宽革命文物的征集广度力度。在办展过程中,充分发挥纪念馆专业委员会平台优势,积极联合全国红色纪念馆,调动各馆馆藏资源,丰富展览文物展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该馆联合全国60家革命纪念馆共同推出了“中流砥柱——中国共产党抗战文物展”。该展览紧密围绕体现中国共产党在抗战中中流砥柱作用征集精品文物、珍贵史料,通过以物叙史、以物证史,全面、系统、直观、生动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抗战历史。为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85周年,该馆精心策划“烽火印记——北京抗日战争主题片区特展”,该展览以革命旧址为主体,重点展示了北京抗日战争主题片区160多处抗战纪念设施和遗址遗迹,坚持历史性、思想性和地域性相统一,生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北京的抗战历程,展示了北京在保护利用抗战资源方面的重大成就。


为了进一步规范相关办展程序,提高办展质量,行业急需相关方面的政策指导。《导则》的及时颁布“忽如一夜春风来”,不仅为举办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提供准则、树立规矩,让革命场馆办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也为加强革命文物的活化利用,真正让革命文物“活”起来指明了具体方向。


首先,《导则》要求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必须将政治性放在首位。陈列展览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要求策展主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正确党史观和大历史观,准确把握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这为我们今后举办主(专)题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展览必须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做到方向正确、导向鲜明,增强思想性。


其次,《导则》要求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必须坚持科学求实。展览内容要与中央权威著作保持一致,陈列展览在内容策划上必须科学、准确,在历史事件、人物的评价上不得任意夸大、拔高或矮化,力戒大而空,做到主题聚焦,突出特色,反对“千馆一面”,展览展示要见细节见精神,坚持以物证史、以物叙事,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


再次,《导则》要求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必须坚持够用、实用、适用的原则。倡导节俭办展、绿色办展,旧址办展要坚持呈现原状、真实可信,多媒体、数字化等现代化展示手段使用应与展览内容相得益彰,力戒喧嚣炫目、蓄意烘托,反对盲目大制作,反对形式大于内容。


又次,《导则》要求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陈列展览的内容和解说词要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必须规范使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照片、题词、讲话、指示批示、塑像等,革命文物、史料资料等展品使用应严格履行论证、审查程序。地图、档案、数据、资料等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同时还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


最后,《导则》还就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必须做好立体传播提出要求。陈列展览应利用多种形式的传播手段,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鼓励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云”展览传播体系,鼓励通过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等多种形式让陈列展览的社会价值最大化。


总之,《导则》为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立下了规矩,指明了方向,对各革命场馆在利用革命文物举办陈列展览时将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导则》精神,通过持续推出高质量革命文物陈列展览,大力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不断推动革命纪念馆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红色文化传播再立新功、再添新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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