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清查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市场需求调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2024年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清查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进行市场需求调查,欢迎符合市场需求调查的提供人前来市场需求调查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2024年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技术支持
1. 编制专项清查操作手册。包括开展各项专项清查技术路线分析,编制国有企业土地资产清查操作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土地清查操作手册、国有农场资产清查操作手册、自然保护地清查技术要点研究报告。
2. 协助开展2024年全省资产清查成果核查。协助开展2024年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成果省级核查工作,对各清查技术单位(地市)汇交的清查成果数据进行数据完整性、数据正确性、逻辑一致性、拓扑正确性、属性数据正确性等方面的质量检查工作。
3. 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衔接相关研究。通过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技术流程、数据关联关系等分析,梳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衔接技术要点。
4. 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研究。包括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形成资产统计制度建议稿。
(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线上清查关键技术研究
1. 开展国有土地(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清查价格体系自动构建关键技术研究,构建国有土地清查价格体系自动构建模块,编制形成国有土地专项资源资产线上清查关键技术研究报告。
2. 开展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农场专项资源资产线上清查关键技术研究,构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农场专项资源资产线上清查模块,编制国有土地线上清查关键技术研究报告。
(三)成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
1.形成国有企业土地资产清查操作手册;
2.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土地资产清查操作手册;
3.形成国有农场资产清查操作手册;
4.形成自然保护地资产清查技术要点研究报告;
5.形成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含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指标体系)建议稿;
6.形成2024年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成果质检报告;
7.形成2024年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工作报告;
8.形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衔接技术要点;
9.形成国有土地专项清查特殊问题解决方案;
10.形成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价格体系自动构建关键技术研究报告;
11.形成国有土地专项资源资产线上清查关键技术研究报告;
12.形成国有土地(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清查价格体系自动构建模块;
13.形成国有企业专项资源资产线上清查模块、机关事业单位专项资源资产线上清查模块、国有农场专项资源资产线上清查模块。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规定条件。
三、市场需求调查内容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可根据项目服务需求和内容,完成市场需求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后续采购情况和其他情况。
(一)相关产业发展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应提供现有产品的技术路线、工艺水平、技术水平或行业的发展历程、行业现状等;可能涉及的企业资质、产品资质、人员资质和涉及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等内容。
(二)市场供给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阐述市场竞争程度;价格水平及价格构成;潜在供应商的数量、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内容。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
(三)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四)后续采购情况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提供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情况。
(五)其他情况
市场需求调查提供人需提供的其他情况等内容。
四、市场需求调查报告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7时3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1号楼7楼
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市场需求调查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本次市场需求调查非采购邀约,市场需求调查报价仅供后续实施采购参考。
请同步提交盖章扫描版,接收邮箱:gdghy_pjs@gd.gov.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璐
联系电话:020-87669809
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