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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动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为绿水青山建设努力奋斗

时间:2018-12-07 15:05:37 来源: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深调研的要求,12月6日,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郑志文受委派带领总站党支部第二党小组人员前往河源市国土资源局和当地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调研,深入了解河源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情况。河源市国土资源局邵卫根副局长、地环科廖海源科长和地质环境监测站黄小斌站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

调研会上双方充分交流现场

  会上,总站技术人员就我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与河源市技术人员深入讨论了五大问题:一是市、县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二是矿山石场复绿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难点,三是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二合一后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方面现状及下步工作应该如何开展,五是2019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申报情况。

廖海源科长反映有关问题及建议

  调研中,总站技术人员基本掌握了我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一是政府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投入资金缺口较大,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仍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地方相关管理部门,人员极度缺乏,相关技术人员更是寥寥无几,这成为制约我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监管工作的主要因素。三是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虽然进行二合一编制,但恢复治理基金与土地复垦金在管理上仍需进一步理顺。四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完成后,后续的监管、巡查不到位,严重影响了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此外,会议就下一步如何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展开了讨论,围绕监测责任主体问题,进一步明确历史遗留以及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政府部门为监测责任主体,而生产矿山和在建矿山,矿山企业为监测责任主体。

会同相关专家调研大顶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最后郑志文副站长强调总站将在绿色矿山建设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继续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此次调研活动以党支部生活日的形式开展,促进了总站与河源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的技术交流,以党建促业务发展,以业务发展促党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建、增活力、聚人心、促发展,为绿水青山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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