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许可信息公开 > 药品 > 药品生产许可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通告(2019年第04号)
发布时间:2020-01-08 16:41:1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1992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 第1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并收回韶关市居民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告。

许可证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生产范围

有效期至

备注

粤20160550

韶关市居民制药有限公司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聆韶路59号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聆韶路59号

片剂、散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2020年12月31日

企业申请注销

粤20160540

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龙川县梅村工业园

广东省龙川县梅村工业园

片剂,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水蜜丸、蜜丸、浓缩丸),硬胶囊剂,滴眼剂,软膏剂,凝胶剂,喷雾剂,茶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2020年12月31日

企业申请注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