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局稽〔2017〕10号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力度,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化妆品使用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粤食药监办稽〔2016〕54号)的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节日市场的化妆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全省共完成专项监督抽检38批,结果均合格(详见附件)。现予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如发现疑是非法产品,请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31。
附件:广东省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产品名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