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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7年 第216号)
发布时间:2018-01-16 17:22:5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89 【字体: 打印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化妆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粤食药监办稽〔2017〕145号)的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全省对1346批次化妆品进行了抽检,经检验,合格产品1338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重金属汞超标等,现予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省内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抽检不合格的化妆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有关查处情况请各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化妆品,查看所买化妆品有否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等信息,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如发现疑似非法产品,请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1.《广东省开展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合格1338批)

   2.《广东省开展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不合格8批)

   附件下载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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