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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 第39号)
发布时间:2018-02-14 11:03:5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09 【字体: 打印

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化妆品节日监督抽检工作。全省对430批次化妆品进行了抽检,经检验,合格产品42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超标等,现予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核查处置,要求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采取召回等措施,依法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有关查处情况请各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化妆品,查看所买化妆品有否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等信息,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如发现疑似非法产品,请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430批次信息汇总表(合格428批次、不合格2批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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