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 处室信息
省药品监管局集体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发布时间:2024-01-18 09:51:3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1月15日,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参加国家药监局举办的2024年第一期“药品监管大讲堂”,听取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许安标关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专题报告。

图片2.png

  许安标重点讲解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修订的背景、过程和原则,全面解读了修订重点。此次培训强调,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药监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把法律的要求转化为依法行政的能力,推动药品监管法治水平迈上新台阶。

  省药品监管局局领导、二级巡视员,药品安全总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学习。(省局法规和科技处、机关党委供稿/图)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