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质量信息 > 药品质量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0-08-07 16:23:5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23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0年 第65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0年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近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近期全省共抽检43个药品生产企业、184个药品经营企业和6个医疗机构的287个品种共608批次药品。经核查确认,本期抽检信息公布如下:287个品种607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1),1个品种1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主要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等(详见附件2)。

  二、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有关市市场监管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查处情况可在我省相关市场监管局网站上查询。

  三、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2/)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附件:

  1.抽验符合规定的药品名单.xls

  2.抽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名单.xls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