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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4〕2007号)
发布时间:2024-04-30 11:49:4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医疗用品(广州)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XX5D6FCE2R  

法定代表人

徐XX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33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械罚〔2024〕2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产品编号/批号:20221107,型号规格:无菌性175)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按《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粤械注准20202141593)产品技术要求检验不合格(报告编号:SJ23020048)。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无菌型)(产品编号/批号:202212132A1,型号规格:无菌型/折叠式16.5cm x 11cm)经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检验,按《医用防护口罩》(粤械注准20202141592)产品技术要求检验不合格(报告编号:J-S-0436-2023)。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对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行为,罚款20000元;

2、对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防护口罩(无菌型)行为,罚款35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7860元;

罚款金额(万元)

5.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786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18日

处罚有效期

3年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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