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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药罚〔2024〕2008号)
发布时间:2024-04-29 14:37:2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XX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XX048938189418

法定代表人

刘XX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79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药罚〔2024〕2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中药饮片煅石膏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的煅石膏(批号:200901)经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和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复验均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2023A-00574C、2023A15135)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主席令第31号)第九十八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0.08312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18日

处罚有效期

3年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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