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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药罚〔2024〕5001号)
发布时间:2024-01-31 15:36:5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xxx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

法定代表人

x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药罚〔2024〕5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劣药

违法事实

经河源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广东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壮腰健肾丸(批号:20221001,包装规格:3.5克/袋×30袋)检验结果为“装量差异”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涉案药品312件(包装规格:50盒/件,3.5克/袋×30袋/盒),销售总价为164736元,共召回上述涉案药品726盒。当事人上述生产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召回的劣药壮腰健肾丸(批号:20221001)726盒;

2.没收违法所得:157069.44元;

3.处货值金额的十倍罚款:164736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64.736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26日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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