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专题研究会
发布时间:2016-06-08 16:08:3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2016年6月7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骆文智主持召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专题研究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省局副局长陈德伟,办公室、注册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骆文智听取了省局注册处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两个专题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内容的汇报。

骆文智表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两项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必须高度重视,坚定不移狠抓落实:一是对己拟定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下发并推进实施。二是要做好政策的宣讲和培训,既要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也要组织好对企业的培训,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做好相关工作。三是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动用全省药监系统的力量,群策群力共同做好工作。四是省局抓紧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对涉及企业拟进行评价的品种及进度计划进行细致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五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有利于鼓励药品创新,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避免重复投资和建设,对企业是极大的利好。要积极用好政策,引导企业做好相关申请申报工作。六是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据悉,国务院于近日接连颁布《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公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共工作。(省局注册处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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