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切实做好我省林业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防安函〔2022〕20号)《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2〕76号)要求,结合我省林业实际,我局制订了《广东省林业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广东省林业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组织做好我省林业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防安函〔2022〕20号)《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2〕76号)要求,结合我省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65条具体措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专题宣传,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应对能力,切实维护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省林业局成立以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永光为组长,省管一级调研员魏冰为副组长,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各地各单位根据省局部署,结合当地安委会工作安排,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各项活动。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各地、各单位要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林业安全发展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通过集中观看和自主观看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党政“一把手”、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形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3.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短信等宣传媒介,宣贯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举措,落实落细林业安全生产各项防范工作,筑牢林业安全生产防线。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指导督促涉林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5.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12350有奖举报投诉”等活动,突出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监督“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广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6.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省局安委会拟联合省乳阳林场于6月16日举办“广东省林业局2022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展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象风采、工作做法和改革成果,若因疫情原因不能举办线下活动,则调整为线上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在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普及林业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等,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7.各地各单位要在当地安委会统筹协调下,加强与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生态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林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今年6月至12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林业特点,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分类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一是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等。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林区道路交通、小水电站、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和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林业生产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和管控,积极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隐患治理进展成效。三是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化解林业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督导检查,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林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及时向省局安委办报送有关情况。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要参照省局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组织机构,加强活动组织工作,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安全有序。要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对照表格要求,持续报送活动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强活动宣传。

  (三)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各单位于6月2日前将本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连同附件2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12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总结连同附件2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报送至省局安委办(盖章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一式两份)。(联系人:韦丽萍;联系电话:020-81950204;邮箱:gdf_sdq@gd.gov.cn)

  附件:1.广东省林业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

  2.广东省林业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

相关稿件:
省林业局启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