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然教育评优工作全面启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推进自然教育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自然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及课程开发创新,提升省级自然教育基地品质。2022年广东省自然教育之星、优秀自然教育课程评选工作开始啦!

  “广东省自然教育之星”评选条件

  1.坚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广东省内各类植物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南粤古驿道、科研机构、学校、社团组织、企业等从事自然教育相关领域工作2年以上。

  3.传承生态文化,传播自然之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态文化需求,为推进广东自然教育规范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广东省优秀自然教育课程”评选条件

  1.各省级自然教育基地至少提交1部课程参加评选。

  2.活动课程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3.活动课程要体现原创性,具有科学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切合实际,教育性强,课程实践成效明显。

  4.活动课程具有完整的课程结构、安全管理方案和评估以实现课程目标。

  5.在广东省内长期实践和评估至少1年以上自然教育相关课程。

  评选程序

  (一)申报个人、单位需准备材料:

  参与“广东省自然教育之星”评选者填写《广东省自然教育之星评选申报表》(见文末附件);参与“广东省优秀自然教育课程”评选单位填写《广东省优秀自然教育课程申报表》(见文末附件);

  (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请于8月10日前寄到省林业局自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省林业局527室),电子文件发至gdf_crq@gd.gov.cn。

  (三)广东省林业局自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公示建议名单,在广东林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20-81703362

  邮箱:gdf_crq@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省林业局527室

  邮政编码:510173

  附件1:广东省自然教育之星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2:广东省优秀自然教育课程申报表.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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