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召开交叉林长试点工作会议。会上,伊春市丰林县副林长分别与黑河市逊克县交叉林长、鹤岗市东山区交叉林长、伊春市嘉荫县交叉林长签订林长制交叉管理工作协议。
伊春市地处小兴安岭腹地,林区经营总面积399.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83.8%,森林蓄积3.75亿立方米。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林长在巡林履职中发现部分县区林长制责任区域存在交叉重叠,当前和历史遗留的林草资源管理问题较多。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伊春市研究制定了林长制交叉管理协作机制,各县(市、区)林长办与交叉区域的县(市、区)相互确定交叉林长,签订林长制交叉管理工作协议,双方做到信息共享、任务共建、问题共解、责任共担,切实强化重叠区域林草资源的保护管理。